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绩效工资“为什么改”需正本清源

作者:未知 2009-09-11 11:43:00 257 来源: 燕赵都市报

借第二十五个教师节的东风,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终于有了实质性的进展,各省市的实施指导方案正在陆续出台;与此同时,其他事业单位的此项改革也有了明确的时间表。

但是,这项改革却令不少人迄今仍有“雾里看花”之感。首先,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这“不是简单的涨工资”,而该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荣又表示这可能意味着事业单位“铁饭碗变瓷饭碗”之后,不少人对此项改革的动机和走向感到了疑惑;其次,当一些省市针对义务教育学校的方案出来以后,从一线教师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者,对其中一些细节表示看不明白,有的则直接提出了反对意见,还有的对具体操作能否公正表示忧虑。

之所以出现这些状况,应该主要是因为对此项改革“为什么改”的问题,在认识上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。某些人士和部门,可能并没真正明白为什么要实施这项改革。

依我看,不同事业单位进行绩效工资改革的目标,是不尽相同的。比如教育行业,应主要是为了保证“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”,使教师成为体面的职业,如国务院办公厅的相关《通知》中所言:“提高教师地位,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长期从教、终身从教,促进教育事业发展”;对医疗卫生行业来说,则应是为了体现医卫人员劳动价值,使其收入阳光化,更好预防医疗腐败。而在其他经营服务性的事业单位中,才更合适实施真正意义或完全意义上的“绩效工资”,让收入与绩效直接挂钩,促进经营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高。

因此,单就已经进入实质阶段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来说,将其理解为“简单的涨工资”也没什么不妥——毕竟“教师收入不低于公务员”落空多时。实现这一目标是不该有所保留或有什么附加条件的。

至于认为这一改革会让其“铁饭碗变瓷饭碗”,笔者认为也不慎重。该说法如果针对的是经营服务性的事业单位,或许合适;但针对教育这种公益性的事业单位,显然欠妥。现在教育所存在的一大问题,是很多教师不安于这一职业,假如再将其已经少得可怜的安全感打破,人才流失势必更加严重。

从“为什么改”的角度看目前已经出台的一些绩效工资方案,有些亦有粗糙之嫌。比如教师绩效工资中灵活的奖励性绩效工资,竟然普遍占到总额的30%,就值得商榷。因为这一是对基层教师未必有利,因为他们的话语权较弱;二是使学校内部的收入差距有可能过大,制造收入的不平衡甚至人际矛盾,这对建设“和谐校园”来说可能是噩梦;三是使“教师工资不能低于公务员”成为“部分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”,或会渐离改革本意。再比如有的省准备将“师德”纳入绩效考核,但师德岂是能量化的?这样的方案近乎“折腾”。

所以,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“为什么改”和“怎样改”,非常有必要从观念上来一次正本清源,避免认知的差距使其扭曲了方向。特别对于公益性的教育和医疗行业来说,对此马虎不得。